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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变更、年检、注销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 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9: 住所使用证明 10: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2: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3: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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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
5个工作日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