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禄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新型正极材料及前驱体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河南禄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河南禄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新型正极材料及前驱体生产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河南禄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新型正极材料及前驱体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河南禄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兰考县产业集聚区
主要建设内容:建设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及前驱体生产线,并配套建设废气、废水、固废等相应环保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禄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兰考县电子商务创意园 邮编:475300
联系人:庞总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天明路与农业路交叉口索克时代大厦1515室 邮编:450000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371-56539508 电子邮件:2810244711@qq.com
四:项目审批单位:兰考县环境保护局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确定环评单位后制定环境监测方案,委托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评单位根据工程技术资料同步进行环评报告的编制,编制过程中通过工程分析,确定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并对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进行可行性论证分析,对不完善的内容进行补充,同时预测分析在采取补充措施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情况,最后得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结论;报告编制完成后提交兰考县环境保护局组织专家审查、审批。其中公众参与过程首先通过发布公示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报告完成后报审前发布第二次公示信息,同时通过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涉及环保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项目选址、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采取的环保措施等公众关心的问题。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八、公示起止时间
2018年4月23日至5月7日,共10个工作日。 |